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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巧家县湖滨旅游发展“月月有赛事”2024年元旦系列活动期间实施无人机管控的通告

2023-12-27 15:13编辑:彭文琳 任凤

巧家县湖滨旅游发展“月月有赛事”将于2024年元旦前夕拉开序幕,届时将在蒙姑镇文笔社区举办首届蒙姑滑翔伞全国邀请赛暨红糖音乐节,在县城主城区举办首轮自行车赛,在白鹤滩街道举办巧家23℃生活节等活动。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排除影响和干扰滑翔伞等飞行器艇安全飞行的危险因素,禁止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相关规定,将在有关活动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时间:2023年12月29日7时至2024年1月1日23时。

二、禁止飞行区域:巧家县玉屏街道、白鹤滩街道、县城主城区及蒙姑镇。

三、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所有飞行行为应当预先向公安机关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未经报备审批,擅自在上述禁飞时间、禁飞区域飞行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单位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不听劝阻拒不飞离管控区域,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对于有其他工作保障和应急作业需求的飞行活动,应当按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后,与筹办方加强协调对接,在不影响滑翔伞等飞行器艇飞行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实施,特别是滑翔伞等飞行器艇在空中飞行期间,所有“低慢小”无人机一律停止飞行。请广大群众和飞行爱好者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巧家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