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水务局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2023-02-07 18:20编辑:陈红云 余庆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第四十四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法注销以下2个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并向社会予以公告。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股,逾期视为无异议。取水许可证注销名单如下:
取水单位 | 取水许可证号 | 取水类型 | 注销原因 |
巧家县巧山食品有限公司 | D530622S2021-0034 | 地表水 | 停止取水满两年 |
巧家大药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D530622S2021-0020 | 地表水 | 停止取水满两年 |
特此公告。
巧家县水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