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关于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分配的通告
2022-11-24 08:46编辑:余庆德
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房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毕,达到有关分配条件。为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分配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选择产权置换的被征收对象。
二、摇号时间
2022年11月26日至29日启动商铺摇号分配工作,此阶段将确定商铺选房顺序,具体时间如下:
日期 | 时间 | 分值 |
11月26日 | 上午8:30至11:30 | 96—102.5 |
11月27日 | 上午8:30至11:30 | 95 |
11月28日 | 上午8:30至11:30 | 87.5—93.5 |
11月29日 | 上午8:30至11:30 | 70—85 |
三、选房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启动商铺选认,具体时间如下:
日期 | 时间 | 分值 |
11月30日 | 上午8:30至11:30 | 96—102.5 |
下午14:30至17:30 | ||
12月1日至12月2日 | 上午8:30至11:30 | 95 |
下午14:30至17:30 | ||
12月3日 | 上午8:30至11:30 | 90—93.5 |
下午14:30至17:30 | ||
12月4日 | 上午8:30至11:30 | 70—87.5 |
下午14:30至17:30 |
四、摇号及商铺分配地点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一楼空坝)。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商铺分配选认所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协议签订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及《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参与摇号分配。
(二)摇号及选认商铺不得缺席,若本人不能前往参与摇号及商铺选认的。需提前办理委托,由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及《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参与摇号分配。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摇号及商铺选认的一律不予等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被征收对象自行承担。
(四)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过渡期补助和停产停业补助结算至2022年11月26日。
(五)根据巧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及当前疫情形势,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每户仅限1人参与商铺分配,商铺分配按照分值高低分批次摇号后依次进行选认,请前往参与商铺分配的人员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六)前往商铺选认的所有人员,进入现场禁止携带背包、水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积极主动配合现场安保人员的检查。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