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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

2021-05-09 16:00编辑:陆元华

努力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 

——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申正勇

昭通作为云南的北大门,共有390多条大小河流汇入长江,是金沙江、赤水河等江河进入长江的源头防线,是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曾经很长一段时期,由于盲目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忽视发展质量,单纯追求GDP指标而忽视综合评价体系,最终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来经济畸形增长,导致生态环境急速恶化,人们渐渐尝到由此带来的苦果。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九大攻坚行动”,全面加强以金沙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全流域生态修复行动,陆续将建在赤水河(昭通段)干流、支流上的17座小水电站拆除,并加快小水电站拆除后的生态修复,严格赤水河流域产业准入,千方百计确保赤水河“一江清水出昭通”。随着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3座巨型水电站下闸蓄水发电,原来泥沙俱下的黄色金沙江变成了一江碧水,让“高峡出平湖”变成了现实。

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明确提出,昭通市要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责任,全面加强以金沙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为此,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立整体观念和系统思维,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从生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联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动江河上中下游地区互动协作,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达到标本兼治的长期效果。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法治先行,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能成为“纸老虎”,不仅要让其长“牙齿”,还要用严格执法来让其变锋利。一方面,要求我们在执行国家和省级层面相关法律法规外,还要不断加强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另一方面,应该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让违法者尝到法律的威力,让全社会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昭通要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就要敢为人先、敢于冲锋陷阵、敢于树立榜样,需要站好第一岗、传好第一棒,让昭通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空气更清新。

(文章来于《昭通日报》2021年5月8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