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巧家新闻网 >> 通知公告 >> 新闻详情

巧家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18-02-28 10:31编辑:姜连聪

巧家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及《云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表彰办法(试行)》规定,经巧家县森林公安局申报、县综治办审查,拟确认杨高飞灭火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主要事实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至3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举报,请实名向县综治办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

邮编:654600。

电话(传真):0870-3024285。

地址:巧家县党政机关活动板房办公区(花园小区下方)。


              巧家县社会治安综合治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杨高飞灭火的主要事实

杨高飞,男,汉族,生于1998年5月23日,共青团员,汉口学院在校大学生,家住巧家县蒙姑镇牛泥塘村小米地社。

2018年2月15日13时许,小米地社两小孩燃放擦炮,导致小米地社龚友良家自留山被引燃。

当日中午,杨高飞骑摩托从巧家县县城返回蒙姑镇牛泥塘村,在回家途中发现申家老包(龚友良家自留山)处有烟雾,到家后便询问母亲郭元巧:“申家老包发生了什么事”,母亲告诉他:“沟里发生火灾了,你父亲已经去灭火了”。正在这时牛泥塘村姜家坪社的社长曾仕平骑车路过,见杨高飞从家中跑出来似要去灭火,就喊他一起去。随后杨高飞就骑着摩托飞快出了家门往火灾方向赶。因杨高飞是本地村民,对当地环境比较熟悉,为防止大火蔓延,他抄近路抢在火势前面用树丫枝全力打火,企图阻断火势蔓延,但因当天风势太大,在杨高飞灭火过程中,忽然刮起了一阵旋风,风卷起火势,将杨高飞包围在火中,导致杨高飞在灭火的过程中被火烧伤,滚下十余米的山坡,村民发现时,杨高飞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分不清是谁,只听得微弱的声音“我是小飞飞……”。

紧接着,蒙姑镇党委政府迅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抢救,但因杨高飞伤势较重,及时将其送至巧家县人民医院,当晚又转送至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救治。到了医院,因全身烧伤面积达98%,医生经过全力抢救,也收效甚微。2月16日,在医院建议下将其带回家途中,杨高飞便没有了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