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巧家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现将巧家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在此郑重提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将被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7-13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巧家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酒驾、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2023-05-26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巧家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2023-02-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改变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农人居办〔2020〕6号)文件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得好的村庄确定为“红榜”,做得差的村庄确定为“黑榜”,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2022-11-25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巧家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8名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2022-11-25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巧家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问题通报如下。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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