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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村社 以案释法效果好

2017-11-28 16:13编辑:

巧家新闻网讯(通讯员 潘道鹏)近日,巧家法院小河法庭到巧家县红山乡红山村水淹荡社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审理结束后,被告认理服法当庭履行了生效判决。

2017年10月20日,原告周某某将李某某诉至法庭,要求被告履行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小河法庭立案后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被告承认借款合同的真实性,但拒不履行合同内容,理由是原告曾经因其他事情辱骂过她,并和她发生过激烈争吵等。经耐心劝解和释法,原、被告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

小河法庭认为此类案件在村、社的群众中具有普遍性、典型性,该案的审判对群众具有深刻的教育指导意义,遂决定到其所在地进行巡回审理,一方面利于当地群众参与旁听,另一方面利于开展以案释法。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遂就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讲,当地群众深受启发,纷纷表示听完该案的审理,对相关的法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生活中将自觉遵守法律,督促自己学法、懂法。

巡回法庭入基层开展调判活动,以案释法,一方面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熟悉诉讼程序,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便捷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树立法律威严,教育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