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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店镇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3-18 18:41编辑:陆元华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3日至7月27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新店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新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新店镇党委围绕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深剖细挖根源,逐一明确任务,强化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各项工作组织保障到位、责任夯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二是狠抓责任落实。根据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新店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讨论、剖析根源、反思自省。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明确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制定计划有序推进,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与镇党委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确保通过巡察整改推动新店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1. 关于“示范带头作用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1月已修订完善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年度安排计划,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有计划、有步骤实施。二是在镇党委第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3项内容,解决了“单次学习内容安排过多”的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巧家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要求,每次开展集中学习前认真制定学习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发言同志。在镇党委第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中,党委班子成员2名同志结合学习主题和工作实际作研讨发言,学习效果得到极大提升。

2. 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近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均由党建办对发言人进行提醒,明确要求发言务必要对照上级决策部署、紧扣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结合镇情村情,并对发言稿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每位同志的发言均做到学用紧密结合。

3. 关于“学习形式单一”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2023年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次,参加培训577人,设置课程23节,培训学时共计51.17个学时。培训内容涉及党建、乡村振兴、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知识;二是于2023年11月9日开展了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党员发展和云岭先锋系统使用业务,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务工作人员、部分小支部书记共计36人参加培训;三是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冬春训,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节目、观看党员教育专题片、开展“党课开讲啦”“故事党课”“学习身边榜样”“观摩党性教育基地”等活动,2023年共计开展活动16次;四是采取对年老体弱党员送学上门、对流动党员推送学习包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2023年共送学上门13次,向101名流动党员推送主题教育学习包。

4. 关于“对理论书籍的发放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党建办牵头对13个村(社区)理论书籍发放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全覆盖排查,对谓姑村、坪地村等大量长期堆放的理论书籍进行了清理发放;二是明确13个村(社区)的副书记为党建书架管理员,实行专人负责书籍管理,卫生打扫;三是在2023年11月由党建办制作了云岭先锋党建书架牌,发放到13个村(社区)进行挂牌,并完善了党建书籍管理制度、规范统一了借阅台账。

(二)关于巡察反馈“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第三季度食安督时由分管副镇长牵头,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向镇村包保干部分别下发责任清单,并就镇村两级14名包保干部食安督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进一步严肃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导工作;二是持续加大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由村级食品安全员对村级市场进行全覆盖排查。同时由分管副镇长牵头,镇应急办、镇专职消防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食品安全督查组,于2023年11月18日对全镇辖区食品经营区域进行排查,共排查58个食品经营主体,发现无证经营、销售散装白酒未向供货方索取检测报告等问题16个,立行整改13个,督促整改3个,目前已整改完成。三是于2023年11月21日至23日邀请县市场监管局对全镇过期食品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理8家存在过期食品的商户,罚没金额16000元,目前已结案。四是在2023年12月20日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召集13个村(社区)食品安全员、自办宴席厨师、白酒小作坊经营户、食品经营户等共80余人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五是增强商户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对辖区餐馆、超市、百货店、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宣传,截至目前,在镇级发放宣传单189份,张贴宣传海报12份;在村级发放宣传单500份,张贴宣传海报34份。

2.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有欠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新店镇人居环境提升网格化联户联管联包工作方案》,督促各村(社区)压实村组干部责任,常态化组织农户、公益性岗位定期对公路沿线、沟塘、垃圾房、村庄内部、办公地点等区域开展爱卫活动等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10月份以来,新店镇13个村(社区)共计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150余人、动员农户500余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0余吨,清理村内沟渠12公里左右,清理残垣断壁20余处,清理垃圾房300余个,各村(社区)按质按量每月积极开展“五清行动”,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二是严格执行《新店镇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新店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督查奖惩办法》等文件要求,每月10、20、30号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27次,开展“光荣榜、曝光台”评比活动12期,农户“爱环境、爱卫生、爱生态”意识明显提升。三是镇污水处理厂已恢复建设,截至2023年12月20日,厂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目前正在加紧督促施工方完成收尾工程。下步将持续督促施工方加快进度,争取尽早投入使用。

3. 关于“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平不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持续做好清水河废弃砂石场复垦复绿,目前所植树苗及所撒草籽长势较好,已基本整改完成;二是督促业主对哨口子废弃砂石场进行种植树苗复绿,同时结合绿美行动,已组织干部职工补种树苗2次。但由于该废弃砂石厂所在位置海拔较高,复绿效果不理想,下步将持续加大力度整改。三是尖脑包废弃砂石场督促业主已多次进行了植树撒草籽等方式进行了复绿,目前复绿情况已通过县级实地查看验收;四是铁厂坪子砂石场,已多次通过植树苗、撒草籽等方式进行复绿,由于该废弃砂石场土质较薄,加之海拔较高等原因,目前所植树苗部分虽已成活,但短期内难以见成效,下步,将督促业主持续加大补植和管护力度。

4. 关于“非法采砂现象仍未禁绝”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木叶村田坝小组非法采砂行为,我镇及时制止并进行了调查取证,发放了关闭通知,现已彻底关闭。下步将督促业主及时清除堆积砂石并覆土补种树苗复绿。二是水井村垮堵沟非法采砂,目前已关停,下步将持续关注。三是在全镇重点工作会议上,均对禁绝非法采砂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部署,要求镇村干部和镇直站所切实扛牢责任,加大巡察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并予以制止。

5. 关于“对水域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压实镇、村(社区)河长责任,督促镇村河长按要求规范开展巡河工作。2023年我镇镇级河长坚持每月开展巡河工作不少于1次,累计开展巡河工作72次;村级河长坚持每月开展巡河工作不少于4次,累计开展巡河工作624次。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好“巡河护河主题党日”活动和清河行动。2023年我镇开展了“党建+河长制”巡河护河主题党日专题活动1次,组织镇村干部群众、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等共计156人对我镇辖区内的6条河渠开展了清河行动。三是做好业务培训,由镇农集中心牵头,对13名村级河长、13名村级护河员进行1次河长制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了贯彻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和规范开展巡河、资料归档等内容。四是依托“厕所革命”,动员沿沟、沿江、沿河村民修建卫生户厕,争取于2024年实现全覆盖。五是充分利用新店中学、新店中心校的载体作用,扎实开展好“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有效提升群众护河意识,最大程度减少畜禽粪污直排入河。

6. 关于“对脱贫攻坚项目利用率不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于2023年12月8日在巧家微新店公众号发布对外公开招租公告,同时邀请了镇上从事种植养殖10余户商家进行招租协商,目前暂未租赁成功。我镇将持续跟进招租工作,如若租赁还不成功,将委托新店镇飞越集体经济管理公司进行管理运营,积极盘活闲置资金。二是成立中蜂养殖专项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把现有33个养殖点撤并为10个养殖点,选取10个综合素质较高人员进行管理。同时新店镇5个村级合作社已委托律师对两当环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且均已胜诉,现已提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严格按照《昭通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昭通市关于进一步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整体效益的十二条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符合当地实际的原则,开展实地考察、论证并规划项目,形成自上而下统筹和自下而上申报科学合理的项目会谈机制,确保项目谋划可行,资金使用规范。

(三)关于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文稿审核把关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了发文审核流程,规范文稿印发审批单,由拟稿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办公室核稿后方能正式印发。二是于2023年8月23日、2023年10月26日,组织开展了公文写作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公文写作水平。三是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在2023年11月根据13个村(社区)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村规民约,经报镇党委、政府审查后,13个村(社区)已更换最新的村规民约,并将电子版归档保存于社会事务办。

2. 关于“阵地建设管理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采取视频类、漫画图片类等多种方式,在“巧家微新店”微信公众号推送群众喜闻乐见的讯息,公众号关注量已增至3400余名粉丝。二是于2023年11月完善了13个村(社区)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和借阅制度,将制度重新统一制作并规范上墙,督促各村(社区)完善了书籍管理、借阅台账。

(四)关于巡察反馈“管党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针对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政策执行、项目实施、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与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13人次,累计谈话26人次,实现了班子领导与分管站所及挂钩村负责人谈话全覆盖。二是镇纪委于2023年11月7日印发了《中共新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廉政风险排查机制,截至2023年11月15日,各村(社区)、镇直(协)相关站所累计排查机构廉政风险并报送《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27份,镇村干部排查个人廉政风险并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120余份;镇纪委在2023年11月16日修订完善了新店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增强廉政风险意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2023年镇纪委已督促党政班子领导到挂村(社区)、分管站所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讲廉政党课30余场次,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 关于“作风不实,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分别于新店镇2023年第22、23、24、25、26次及2024年第1次党委会上,由班子成员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在2023年10月31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中学习会上,镇党委书记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2023年11月30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8次集中学习会上,镇纪委书记领学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书面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了作风建设。二是制定完善新店镇印发文件审批表,明确文稿校对责任人及从站所到主要领导的审批流程,对制定的文件层层把关。同时已制定完善了《新店镇党政、人大联席会议制度》《新店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新店镇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等相关会议制度。三是镇纪委已督促党政班子领导到挂钩村(社区)、分管站所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30余场次,切实杜绝形式主义、过度留痕、敷衍应付等不良行为。

3. 关于“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对辖区党员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法治教育,把廉洁和纪律教育作为“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的会前教育,通过案例教学震慑警醒。二是抓实警示教育,全力开展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问剑破局》《巡剑破风》《再回牟定看清廉》等系列专题片,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开展节前廉政教育4次。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2023年党纪处分4人,2024年年初党纪处分1人,切实强化威慑震慑。四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智慧党建”系列平台督促流动党员报到76人次,截至2023年12月底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12人。

(五)关于巡察反馈“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发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聘请第三方专业项目设计公司对部分村庄道路未硬化情况进行项目设计,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交通运输局,争取纳入县级项目库。目前,2023年上报的项目还需进行评审,2022年上报的美丽村庄项目已落地并实施,该项目共涉及5个村村组公路硬化5.0195公里、户间道硬化3.9公里。其中村组道路硬化开基村1公里、杉曲村1.345公里、新寨村1.1745公里、白牛厂村1.5公里,户间道硬化谓姑村1公里、白牛厂村2.9公里。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累计请示11余次。其中,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立项的项目有木叶村街子小组至大坪、老房小组实施村组道路硬化3.4公里、碉楼窝荡社村组道路硬化实施2.5公里、水井村组道路硬化实施0.9公里;2023年坪地村杨家寨小组新开挖道路1.23公里、2023年批复项目2024年度实施村组道路硬化青山包村下冬瓜林至下沙地小组5.4公里、杉曲村殷家湾子小组1.9公里、谓姑村二坪子小组5.77公里;2024年新店镇森林防火通道计划实施项目7.99公里。

2. 关于“医疗卫生领域监管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切实加大巡察检查力度,掌握辖区非法行医线索,2023年内共对接行业部门开展3次非法行医查处。二是已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领域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统筹力量做好监管工作;三是通过“微新店”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宣传方式,引导群众拒绝非法行医并参与监督检举非法行医等行为,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张贴海报50余张。

3. 关于“矛盾纠纷处置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复杂矛盾纠纷,按照“一个矛盾一个专班”要求,组建了工作专班开展相应工作,成功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二是制定下发了《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店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案一档工作的通知》、《新店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提升全县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了“乡镇党委统揽全局、村社区党组织抓具体、村小组全力配合”的镇、村、组“三级联动”网格管理体系,将全镇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13个村社区为二级网格,明确了以综治中心负责人为总网格长,村党组织书记为二级网格长,254个村民小组长和挂村工作人员为网格员的网络体系,对网格定人、定岗、定责,基本实现基层治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

4. 关于“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回应不够”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全力打造“镇、村、组”三级平台网格化治理体系,依托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划分村(社区)网格数250个,机关网格14个,配备网格员数781名,不断畅通、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二是针对望江寨8户农户未通电问题,由分管副镇长牵头,召集供电所、坪地村委会等会商,决定由供电所负责实施8户农户220V照明电供电工程,但上述8户农户要求解决380V生产用电,待进一步与农户协商解决(以上8户农户为8.03地震集中安置至望江寨的农户,不通电的住房为原住址生产用房,实际居住地供电正常)。

(六)关于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2021年11月100号凭证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均只有花名册的问题,根据《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巧家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奖励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奖励资金及名单,并严格按照《中共巧家县委关于表彰巧家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巧通〔2021〕8号)中明确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奖励,现已将相关文件在报账凭证中补充完善;二是报销跨度时间长的问题,2023年10月24日重新修订印发了《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店镇财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政通〔2023〕16号)文件,在第三章第九条第二款中规定了严格落实10天内差旅报销制度。同时,已多次在镇村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强调和培训学习。三是关于以燃油费代替交通费报销问题,此前《关于对巧家2021年第三季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中秋、国庆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交办的通知》已经作出了不得以燃油费代替交通费报销的要求,新店镇于2021年8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村委人员进行财务报销制度培训,2021年11月21日将定稿后的财务报销制度发至各村(社区)、镇直各中心、办、所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燃油费代替交通费报销问题再未发生。

2. 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清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正逐笔核实应收款项,成立工作专班据实追缴,但因部分借款人已过世,致核实借款缘由及收集款项对应报销资料有困难。二是对其他应付款逐笔核实使用情况,针对仍需使用的资金督促使用对象及时提交报销材料,针对不再使用的资金联系来款单位确定退还处理途径。

3. 关于“对村级财务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新店镇近期重点工作会议上对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各站所负责人、挂钩组组长等对村级财务会计档案作出要求:一是各村(社区)及时登记日记账;二是对财务报销票据安排专人进行规范化收集存档;三是2024年将村级财务报销及时性及村级财务会计档案规范性纳入季度考核。

4. 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具体问题,组建了相应的工作专班,对相应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七)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自行承担的费用”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目前镇财政所正在查找对应凭证,并与党政综合办公室对接查找当时接待对象到新店镇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人员,已找到部分依据,下步将与检查组人员沟通说明情况,对当时的接待费进行补交。

2. 关于“多报驻地内交通费”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单位职工于2021年到广东东莞跟岗学习差旅费报销中出现多报驻地交通费问题,一是追缴多报交通费,已督促当事人于2023年12月04日将多报交通费退回新店镇财政所账户。二是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2023年11月24日当事人已向镇党委提交书面检讨书。

3. 关于“违规报销工会费”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额追缴违规报销费用,已对违规报销的费用进行了全额退回并存入了工会账户;二是全面自纠自查,对工会会费管理、会员福利、活动开展费用支出等进行了全面自纠自查;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了党政办、财政所、工会等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把关报销程序、要件,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4. 关于“无依据表彰奖励”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完善了表彰的2020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55人的表彰佐证资料;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已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奖惩相关政策学习,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合规性;三是根据上级规定,正在探索出台规范的奖惩机制,确保全镇依法依规开展奖惩工作。

(八)关于巡察反馈“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实施意见》,坚持每年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实时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将每月党建工作纳入新店镇每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行细化考核,确保镇村组抓党建责任落细落实。2023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会议4次。

2. 关于“党员发展程序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业务培训,2023年11月9日开展全镇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务工作人员、部分小支部书记共计36人,对党员发展和云岭先锋系统使用业务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党员档案,由党建办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对全镇519份党员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三是严格党员发展要求标准,对发展党员的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对新店镇2023年发展的10名预备党员,全部开展了镇级政审、报县级联审,并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程序确定了10名发展对象。同时,严格按照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和要求按期对9名预备党员进行了转正。

3. 关于“阵地活动场所重建轻管”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建专班全面摸排,组建了由分管领导牵头,党建办、各村(社区)支书参与的摸排整治专班,对全镇57个村组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9项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二是建章立制求长效,再次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中共新店镇委员会关于规范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了村级活动场所由各村(社区)副支书为管理责任人,各小支部书记为小组活动场所管理责任人,确保村组活动场所管护有人抓有人管。

(九)关于巡察反馈“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党委班子在中共新店镇委员会2023年第25次党委会议上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反思,自巡察之后未再发生此类情况。

2. 关于“选人用人存在随意性”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后,新店镇深刻反思,对拟调整充实的11名村干部、1名小组干部,严格按照《云南省加强村干部管理激励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后备人选推荐程序,由村党组织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研究推荐,经政审联审合格后纳入备选名单,确保选人用人程序合规、质量达标。

3. 关于“村级干部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动员劝退高龄干部。由镇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牵头对年满60周岁以上同志进行劝退,现已对高龄村干部开展了2次谈心谈话。二是配优补强村“两委”班子,2023年12月严格按照干部调整相关程序对9名村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新补充3名学历高、能力强、年纪轻的村干部,充实了村级干部队伍。三是提升村干部学历,2023年动员6名村组干部报名参加学历提升,通过带动引领,目前正在进行学历提升的村干部共计有15名。

4. 关于“村级后备力量储备不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2023年从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中回引人才4名,其中3名大专学历,1名本科学历,现都已到村任职。二是2023年12月将村级后备力量中3名学历高、能力较强、年纪轻的人选进行提拔任用。三是制定了新店镇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制度,实行村级后备力量动态管理,通过平时了解、定期考评等方式加强跟踪管理,不能胜任、不尽责的及时清理清退、调整补充。

(十)关于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会前谈心谈话走过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召开中共新店镇委员会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委书记逐一与班子成员就学习情况、工作态度、思想状态等方面进行了谈话,同时各班子成员之间也进行了深入的谈心谈话,通过谈话谈出了正气、找出了问题,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谈话,以真心真情触动心灵,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把意见谈实,为专题民主生活会成功召开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2. 关于“对照检查审核把关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巡察反馈以来,新店镇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及自身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确保整改措施与查摆问题对应,并在会前将发言提纲报党委书记进行审核,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符合要求。

3. 关于“对下属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指导不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2023年领导班子到党建联系点、挂钩村(社区)指导党建工作已达4次。二是督促指导村(社区)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2023年各村(社区)组织生活会预定在2024年1月20日前召开,暂未有村(社区)召开,方案中明确要求各挂钩领导要深入挂钩村(社区)督促指导,确保所在村(社区)党组织高质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4. 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已制定2023年组织生活会会议方案,并以正式通知形式印发支部所有党员,由于2023年镇直各支部预定在2024年1月20日前开展组织生活,所以新店镇领导班子成员暂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2023年度支部组织生活,方案中明确要求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列席挂钩村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切实保证质量。

(十一)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决策程序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存在临时动议”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制度规范程序。通过广泛查阅资料、班子成员民主审议的方式修订完善了新店镇党委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议议事规程进行了规范;二是提前准备,充分酝酿。巡察问题反馈以来,每次党委会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及党委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提前3天以上征集党委班子会议议题,确保所有上会议题均经充分酝酿成熟,同时,规范准备上会资料,确保党委会议质量高效、程序规范。

2. 关于“集体讨论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7月以来,共计召开8次党委会,党政班子成员在党委会议上均畅所欲言,充分表达意见建议,集体讨论效果明显。二是明确专人记录党委会议和党政班子会议,并进行培训学习,确保会议记录完整、无缺失、无遗漏,全面准确规范记录班子会议讨论过程。

3. 关于“以党政班子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制度规范程序。通过广泛查阅资料、班子成员民主审议的方式修订完善了新店镇党委议事规则,对党委会议议事规程进行了规范;二是强化学习,增强意识。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党政办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新店镇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等,确保精准掌握“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精准对应纳入党委会或党政班子会议议题范围,做到党委会议和党政班子会议不混淆、相互不代替;三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每次会议研究事项符合“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十二)关于巡察反馈“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增强整改意识。2023年11月4日镇党委第24次会议上,由镇党委副书记传达学习了《巧家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评估机制(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整改责任意识,自觉扛实分管领域反馈问题牵头整改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二是高度重视,切实压实责任。将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入2024年年度党委会及党政班子会议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听取整改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同时,将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23年召开4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

2. 关于“存在应付式整改”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问题销号清单化管理,将县级巡察反馈问题列入新店镇每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月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考评打分,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销号,目前已完成6次督导检查;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明确由镇纪委实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由镇纪委进行严肃追责。

3. 关于“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不过问”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由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牵头,对历次巡察反馈未完成整改问题排查梳理,形成问题台账,逐一研究整改。针对新寨村望月寨农贸市场闲置,现已完成农贸市场堆放杂物清理,下步将研究盘活投入使用。二是针对杉曲村老村委会被长期占用,已成立工作专班对当时修建村委会情况调查核实,通过对知情人员谈话了解,截至目前外围情况已调查清楚,正在筹备与占用村委会相关人员谈话。待各项证据材料固定完备后提交党委会研究解决。

4. 关于“对村级问题整改督促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镇纪委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范畴,截至2023年11月底,镇纪委对辖区13个村(社区)全覆盖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推动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实地监督检查20余场次,各村(社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下步打算

下步,新店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扛实整改责任,采取更加坚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健全机制体制,确保长效长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3025146;地址:巧家县新店镇新寨村三官寨社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xdxzf010@126.com。

中共新店镇委员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