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巧家新闻网 >> 通知公告 >> 新闻详情

中共巧家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2-07 18:28编辑:陈红云 余庆德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0日至9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19日,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部署,逐条逐项扎实推进整改。

(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10月21日,县民政局党组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报巡察组审核后报巡察办,经双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发,责成各股室(单位)根据整改方案认真对标检查,对整改方案进行研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整改。

(三)深挖根源,加强源头整改。深刻反思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总结出产生问题根源为三个方面。党组统揽民政全局工作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执行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制度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县民政局党组已责成相应分管领导和股室(单位)分别对照列出的问题清单,深挖问题产生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牵头股室(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

(四)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巡察工作的总结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修改完善并印发了《巧家县民政制度汇编》,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领域41个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起“制度就是保障”的意识,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工作中,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着力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方面”进展情况

1. 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保障入口把控不精准。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以“政策找人”的方式加大排查力度,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17个乡镇(街道)督促指导排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救助水平。二是通过政策培训促业务提升,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社会救助政策业务熟悉度,确保精准执行救助政策。

2. 贯彻落实殡葬改革政策不到位,殡改服务持续能力不足。整改情况: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未清零。一是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通过对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价格目录进行再次梳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目录及价格。二是规范公墓收费。巧家县公益性公墓目前未向丧属收取任何建设成本费和维护管理费。巧家县经营性公墓收费价格经民政、发改、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指导进行成本核算,核定公墓收费价格共计15个收费价位,分高中低三个档次,各档次墓位分别占墓位总数的15%、25%、60%,并在巧家县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听证会上通过,可满足不同群众的需求,经营性公墓收费价格目录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和经营性公墓建设审批手续。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完善了法土、蒙姑、金塘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招商引资项目巧家县经营性公墓报批手续,目前已完成可研、规划、听证会、立项等所有材料,并向昭通市民政局递交了请示,等待市民政局批复。四是不断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形成综合执法合力,配合乡镇(街道)依法对违反殡葬政策的行为进行教育、疏导和打击。

3. 养老服务领域监管缺位,特困集中供养水平有待提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不断强化对养老服务运营方的监督指导。县民政局认真总结,举一反三,不断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方——巧家县鼎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监督指导,不断健全养老服务领域规章制度和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二是不断加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力度。按照“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原则,定期对特困分散供养人员进行走访探视,加大动员力度,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100%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

4.带头守法意识不强,临聘人员权益保障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巧家县民政局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督促社工协会为购买服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切实维护临聘人员合法权益。

5. 惠民资金动态管理调整工作不及时,未做到精准施策。整改情况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县纪委大数据平台反馈的十批数据中涉及需追回的资金未全部追回一是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复核复查工作。按照“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动态”动态管理要求,督促乡镇(街道)执行好动态管理研判例会制度,对全县在保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对于收入或财产超标的及时退出,及时追回违规享受资金,符合条件的继续保障。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建立长效比对机制,强化信息共享,适时比对数据,对因病、因学等原因导致困难的群众疑似基本生活出现困难而未纳入保障的对象进行重点排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三是及时退出违规保障对象。对于全县已死亡城乡低保人员、孤儿、残疾人仍享受救助待遇的已全部进行停发,对于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资金已按审计整改要求全部进行停发。

6. 服务乡村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引导力不足。整改情况(已完成)。县民政局通过实地督导、教育培训等方式,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确定了以“四议两公开”程序为村规民约常态化修订的标准程序,实时根据上级要求将应修订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程序上有机结合了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成效上实现了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

7. 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逐步形成“三社联动”机制。构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人事相宜的社会服务格局,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设立社工服务站,通过购买服务将23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乡、村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二是定期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对不按要求及时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公示,及时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三是依法开展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要求,高质量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进展情况

8.管理失之于宽,“一案一整治”方面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爱国主义专题片,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二是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高质量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以及整改提升、办理实事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民政队伍干部作风大转变,为民服务质效大提升。三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等为主要方式,定期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工作之余通过微信工作群分享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开展法纪宣传,督促干部职工依托“学习强国”积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新闻知识,不断强化自主学习,切实提高职工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坚决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四是积极开展民政业务政策学习活动。持续营造机关学习氛围,借力“互联网+”强化学习,不断向基层延伸细化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县民政队伍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

9.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和严格。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务审批流程,保证支出依据全面完整,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通过党组或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财务票据审批及档案管理工作,对原始凭证审核做到严谨、仔细,杜绝报销单据涂改现象。三是按照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杜绝同一事由同一时间出差但同一批次出差人员报销天数不一致等情况的发生。四是规范票据填写,杜绝支出票据和附件代签现象。五是办事人员和财务人员做到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签单审单,避免逻辑错误。六是办事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中的出差时间、地点等严格核对、审核,完善签字手续,杜绝打印经办人、证明人名字的情况。

10. 工会财务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了专门的工会财务账户,严格工会财务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慰问工作。结合县民政局工会委员会实际,印发了《巧家县民政局工会会员慰问管理办法的通知》,逐步规范了工会会员慰问工作。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进展情况

11. 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中层干部轮岗制度。对机关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超过5年的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并及时进行轮岗。二是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制度,并严把关口,规范程序,依规依纪做好人事任免。

12. 党的建设基础工作不扎实。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支部建设,做实做细支部工作。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好主体责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根基。党支部每月按时组织召开支委会议,对当月或近期支部事宜研究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高质量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坚决杜绝“纸上会议”“纸上学习”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中心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单位相关检查考核工作。三是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再次修改完善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专题研讨个人发言提纲以及个人心得体会,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相互抄袭,对仍照搬照抄或仍出现逻辑性错误的职工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推动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13. 带头落实党内制度存在差距,对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高标准严要求抓实工作作风。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督促党组在学中干、干中学,持续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见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政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党组会前议题征集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问题,杜绝会议召开的随意性。充分发挥党组会议“把方向、抓统筹、议大事、解难事”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会议记录,对具体研究事项做到记录详实完整,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二是加强党组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机关党建提质增效。强化专题党课上党组对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等围绕“五项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的专题辅导,做到遵照要求不走样、按照步骤不空项、坚持标准不放松、保证效果不含糊。

(四)关于“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方面”进展情况

14. 对各级巡视巡察和审计查找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不够,整改不深不细。整改情况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未清零。一是加大力度整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不达标问题,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大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用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指导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未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大墓(豪华墓)、活人墓进行再次排查统计,摸清家底,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抓好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整治,消化存量、杜绝增量。

(五)关于“巡察组移交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

15.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接到信访反馈情况后,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殡葬改革政策相关规定核实情况,认真研究,目前正在开展涉及事件违反殡葬改革政策情况的整改工作。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巧家县民政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着力在提高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上下功夫,着力在加强党的建设上下功夫,着力在统揽民政全局工作上下功夫,深化整改成效,巩固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7125438;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青年路24号;电子邮箱:qjxmzj@126.com。

中共巧家县民政局党组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