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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公示

2022-11-24 10:46编辑:姜连聪 余庆德

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巧家县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巧政办通〔2015〕62号)、《昭通市财政局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的通知》(昭财建〔2022〕126号)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补贴对象:(一)出租车: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资金发放给2021年度所有在运营出租车辆。(二)农村道路客运:2021年度拥有合法手续且实际经营的农村道路客运机动车辆和经营者。(三)农村水路客运:2021年度拥有合法手续且实际经营的农村水路客运机动船舶和经营者。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7日,公示期5天。如对拟审核通过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巧家县交通运输局提出。公示期届满,如无异议,即按程序审批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0870-712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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