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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2021-07-29 17:14编辑:陆元华

巧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近日,国内多地已连续出现本地病例,部分地区已被调整为高风险地区。昭通周边成都、泸州、绵阳、宜宾相继出现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快建立全县全民免疫屏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凡年满15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未接种人员,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8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15-17周岁于7月31日前完成);8月31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外出的巧家籍人员,要于8月5日前返回巧家接种或在外就近接种,并将接种凭证(包括接种疫苗类型、生产企业、批号、剂次、接种日期、接种单位等关键信息)反馈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有禁忌症者出具经各接种点医生签字确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二、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网约车公司、福利机构、饭店(餐馆)、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电影院、银行、农贸市场、网吧、KTV等重点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动员未接种人员到就近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7月30日起,原则上不允许应种未种人员进入上述场所。

三、公共服务行业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的主体责任。7月29日起,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未做到“应种尽种”的,由市场监管局、工科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农贸市场(集市)、摊主、各类个体经营户及其从业人员有未接种疫苗者原则上不允许营业。

四、7月29日起,入境返巧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巧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隔离审核不予通过,只能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广大市民要主动履行好个人和家庭的疫情防控自我管理责任,主动完成疫苗接种。在接种完成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防控措施,配合重点场所“两码联查”工作,切实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巧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