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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的公告

2021-04-09 18:06编辑:陆元华

根据工作需要,巧家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巧家县人民法院金塘人民法庭合同制协警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无吸毒史,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巧家县金塘镇辖区户口且长期在金塘镇辖区内生活的居民;

3.具有职业技术学校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的公民(1986年4月10日以后至2003年4月10日以前);

5.身体健康,体姿匀称,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不低于4.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能熟悉电脑操作,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白鹤滩水电站移民优先录用;

8.所提交的学历等相关资料真实,并书面承诺;

9.正式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情形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的;

4.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被开除公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巧家县人民法院金塘人民法庭办公室。电话:13508766939。

3.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成果、受表彰情况等);

(2)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查后退回;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查后退回;

(4)近期正面半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填报《巧家县人民法院招聘协警报名表》,等候测试、面试等通知。

(三)体能测试

由巧家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照体能测试的得分,由高到低按2:1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每人限时1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测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巧家法院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教师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巧家县人民法院承担。

(六)聘用和解聘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巧家县人民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签),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由本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对违反相关制度、纪律规定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报酬人民币1800元,两个月转正后工资25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保险费用)。

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工作期间,配备必要的工作制服。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巧家法院督查室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18788151252。

4.本《公告》由巧家县人民法院解释。

巧家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