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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姑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库区安全管理的通告

2021-04-09 17:03编辑:谭昌国 陆元华

蒙姑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库区安全管理的通告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于2021年4月初开始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区、影响区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下闸蓄水的通告》(巧政通告〔2021〕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站蓄水时间及水位变化:2021年4月10日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690米,2021年4月20日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720米,2021年4月30日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740米,2021年5月中旬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760米,6月底坝前水位预测抬升至775米,8月底,在保障工程安全,库岸滑坡塌岸可控的条件下,库水位逐步抬升至800米,并维持800米至2021年12月底,各时段库尾回水水位会稍高于坝前水位。

二、道路封堵区域及时间: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4月6日起对进入库区825线以下的主要路口进行封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封堵物进行破坏,对破坏封堵物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打击。

三、蓄水期间,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自觉远离825米及以下区域,远离影响区沿岸的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并密切注意河道水位变化,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严禁在淹没影响区域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等任何活动。

四、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未成年人及智障、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线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区域,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若发现因蓄水引发的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出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蒙姑镇人民政府报告,联系人:唐帮伟,联系电话:0870-7431037。

六、蓄水影响区域内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下闸蓄水工作。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蓄水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蒙姑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