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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车袭警被批捕

2021-04-07 09:40编辑: 陆元华 谭昌国

巧家新闻网讯(通讯员 言学祝)近日,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巧家县首例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熊某某批准逮捕。

2021年3月4日晚,昭通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巧家县开展异地用警统一查缉行动,23时许,熊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至巧家县城迤博街玉屏公园路段上行时发现警察查车,熊某某妄图逃避检查即换档加速正面冲击执勤警察,将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顶撞数米,后被附近执法民警赶到将其制伏。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施行后巧家县发生的首例暴力袭警案。巧家县公安局提请巧家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要求公安机关多角度补充了涉案地段监控,围绕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为重点,全面审查案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熊某某供述与辩解,检察官依据客观证据,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坦白了当时为逃避查处、心存侥幸驾车冲撞执勤警察、意图逃脱的犯罪事实。本案最终虽未对民警造成严重伤害,但犯罪嫌疑人无证驾车冲撞执勤警察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且袭警罪并不仅以造成民警伤害为标准,只要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了暴力袭击的行为即可,而且特定情形下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经过严格审查,熊某某社会危险性大,巧家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对熊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近年来,袭警行为时有发生,袭警不仅侵犯执法民警人身权,也严重危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和挑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袭警罪正式入刑,对于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将产生强力震慑作用。此案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之后,具有极强的教育意义。保护警察就是保护人民群众,也是全民守法的价值追求。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尊重警察执法,如对民警执法行为有异议时可以采取正当合理途径反映诉求依法予以解决,切莫因一时冲动随意妄为触犯法律,法律尊严不容亵渎,违法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