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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下闸蓄水的通告

2021-04-03 21:14编辑:闫科任

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下闸蓄水的通告

巧政通告〔2021〕9号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已开始正式下闸蓄水,蓄水期间库区水位将快速抬升,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下闸蓄水时间及水位变化

近期坝前水位将逐步抬升,4月5日前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660.35米,4月10日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690米,4月20日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720米,4月30日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740米,5月中旬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760米,6月底坝前水位预测将抬升至775米。

二、下闸蓄水淹没影响区域及范围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大坝上游水位825米高程以下为水库直接淹没影响区域及范围。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自觉远离825m及以下区域,远离影响区沿岸的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严禁在淹没影响区域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漂流、游玩等任何活动。

(二)蓄水影响区域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库岸巡查,做好群防群测。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群发短信等加强安全宣传引导,并在蓄水位825m高程以下边界位置、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提醒群众注意安全。要监护好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禽家畜,严禁群众及家禽家畜进入水库淹没区和影响区,确保沿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移民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全力确保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蓄水安全。

(四)蓄水影响区域内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白鹤滩水电站下闸蓄水工作。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蓄水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