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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城开发指挥部关于棚改住房选房摇号等事项的通告

2020-10-23 16:49编辑:陆元华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关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房选房摇号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房选房分配方案》,为认真做好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房分配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决定开展第一轮摇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户型摇号时间安排

(一)选择调换140㎡户型住房的摇号和选楼栋时间和地点安排。

1.时间:

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13:00

2.地点:玉屏公园。

(二)选择调换120㎡户型住房的摇号和选楼栋时间和地点安排。

1.时间:

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13:00

2.地点:玉屏公园。

(三)选择调换80㎡、100㎡、130㎡户型住房的摇号和选楼栋时间和地点安排。

1.时间:

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8:30-13:00

2.地点:玉屏公园。

二、请还未到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核对相关个人信息、选房信息的被征收人,于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点30分前到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核对办理并领取选房证(注: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10月25日星期天正常上班)。因被征收人不按时来核对相关信息而影响摇号、选楼栋、选房的不利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三、同一被征收人选2套以上同一户型房屋需要分开摇号以及不同被征收人选择同一户型房屋需要合并摇号的,请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11点30分前到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提交申请。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被征收人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摇号和选楼栋工作。

(二)请被征收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房选房证参加摇号和选楼栋。被征收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房选房证,提交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存档,由现场工作人员确认。

(三)因本次摇号选楼栋的工作量大,摇出顺序号后,在选楼栋时,如果被征收人本人未亲自参加,又未委托他人办理选楼栋相关事项的,待其他被征收人选择楼栋结束后,该被征收人方可进行楼栋选择。

(四)不得携带背包、手提袋、危禁物品、水、饮料等进入现场。

(五)为维护良好的摇号和选楼栋秩序,请各位被征收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因摇号现场条件限制,提供的座位尽量让给老年人、孕妇、残疾人等需要帮助的人,请各位给予理解。

(六)请前来参加摇号选楼栋的各位参与人员注意往返的行程安全。

五、关于摇号系统说明

因本次使用的摇号系统是保障房摇号系统,此系统的表头不能更改,现就有关事项举例说明如下:

1.表头对应的保障编号:是本次选房证编号,在本表中,王二选80㎡户型住房3套,只摇一个选楼栋顺序号,其选房证号为5,则用5-3表示其3套房屋摇一个选楼栋顺序号。李四选80㎡户型2套,选择分开摇选楼栋顺序号,其选房证号为3,则用3-A、3-B表示其2套房屋分开摇选顺序号。不同被征收人合并摇选一个号,表中王大双与王小双合并摇一个认楼栋顺序号,则在保障编号下为两人的选房证6.8,6.8-2则表示2套房屋合并摇一个选楼栋顺序号。

2.身份证号:表中李四2套房屋要分开摇选顺序号,系统中,身份证号码不能重复,李四的身份证号码为532123199910123667,在第2套选房信息中,只能以5321231999101236X录入,假设李四第3套房分开摇号,则以532123199910123XX录入。

3.表头保障方式:本次摇号表头保障方式所对应是所选房屋的户型面积,如上表,是80㎡户型住房的摇号。

4.表头次序:电脑摇出次序号后,表册导出来以后,次序栏下面对应的数字就是电脑自动排序摇出的选楼栋顺序号。

5.在启动摇号时,每一姓名摇出的次序(认楼栋顺序号)会停留0.2秒左右,请各位被征收人现场注意观看摇号显示屏幕。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