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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部分道路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2020-08-03 10:14编辑:谭昌国 陆元华

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部分道路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巧政通告〔2020〕21号

为维护巧家县城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对县城部分路段禁止停放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放路段
环城西路(上猪台至老烟草公司路段)、红卫街延长线(老人民医院公交车站点至环城西路交叉路口)、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区域内的临时道路。
二、禁止停放的车辆类型
除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队、消防、救护、抢险和环卫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停放。
三、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0年8月4日09:00实施。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