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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两起失火案

2020-03-31 16:07编辑:姜连聪 陆元华

巧家新闻网讯 近日,巧家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两起失火案。

3月12日17时35分,巧家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巧家县崇溪镇老屋村岔河社地界发生森林火灾,请前往调查处理。接到报案后,巧家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调查。经查: 3月12日17时,彝良县两河乡两河村袁家坡组村民代某某在巧家县崇溪镇老屋村岔河社使用电焊维修手机通讯信号塔时,因操作不当,焊枪火花掉落到草丛中引发了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278.100亩,其中有林地1.650亩,灌木林地250.005亩,非林地26.445亩。3月31日,巧家县森林公安局对代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30日14时许,巧家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白鹤滩镇黎明社区新村四社发生火灾,请前往调查处理。经查,3月30日14时,白鹤滩镇黎明社区邱某某到黎明社区新村四社上坟,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案发后邱某某到巧家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清明节将至,巧家县森林公安局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祭祀观,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当前正值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禁止在林地及林地边缘进行烧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山,自觉遵守并执行《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的通告》的规定。巧家县森林公安局将坚持依法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严厉查处拒不执行《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的通告》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