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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日报】村干部要精彩登场更要完美谢幕

2019-06-12 10:15编辑:谭昌国

梁娟

近日,巧家县出台村(社区)干部进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这确是规范村干部管理的一大妙招。但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只抓住进入、退出两个点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因地制宜引导村干部在完美谢幕上下功夫。

长期以来,大多村干部通过村民选举产生,在一片掌声中精彩登场,但有部分村干部却黯然离场,来不及完美谢幕。

究其原因,一是服务意识不强。俗话说,“群众选我当干部,我要为群众服好务。”村干部来自村民本该服务于村民,部分村干部却固执地认为当了村干部就是群众的父母官,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把服务阵地等同于“我的地盘”,把手中的权力理解为“我说了算”,把群众利益抛之脑后,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二是法纪知识不通。很多村干部平时不注意加强党纪法规学习,等到事情败露才叹息“没想到事情有这么严重”,显然为时已晚。三是奉献担当不够。有些村干部看见利益不首先想到真正需要的群众,反而在心里“打起小算盘”想方设法“捞好处”,没有奉献意识。更有甚者,遇到矛盾和问题就往上级推、往其他人身上推,毫无担当精神。

可见,出台村(社区)干部进入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只是做足了“前戏”,而要真正把办法落实落细,还需各乡(镇)党委因地制宜做好“后半篇文章”,科学精准地找到实际落实过程中问题的症结,创新管理制度,这才是培育优质村干部的治本之策。具体说来,一是要打上一针“清醒剂”,唤醒党性意识。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的党课和组织生活,挖掘本土教材,让那些容易“犯糊涂”的村干部时刻保持政治清醒。二是要开出一味“处方药”,及时校准偏差。加强村干部动态管理,强化思想状态追踪,对那些“跑偏了”的村干部,要及时拉人一把,该挽救的及时挽救,该教育的及时教育,引导其变“有错”为“有为”。

(文章来自《昭通日报》2019年06月12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