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莲塘社区沙坝二组和四组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2019-05-21 17:34编辑:姜连聪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关于莲塘社区沙坝二组和四组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坟墓搬迁的
通 告
因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巧家县迤博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拟征收莲塘社区沙坝二组和四组土地与房屋的通告》(巧政通告〔2019〕13号),决定限期迁出莲塘沙坝二组和四组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所有坟墓。现将坟墓搬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白鹤滩镇莲塘社区沙坝二组和四组纳入棚户区改造的范围(附图)。
二、迁坟日期: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6月21日内完成迁坟工作,请知情者相互转告。
三、安置地点:白鹤滩镇野鸭村青草坪公墓。搬迁补助标准按照《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土地与房屋及附属设施或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巧政发〔2018〕8号)执行。
四、所涉区域内的所有坟墓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迁出,逾期未迁出的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人:贾福林, 联系电话:15987005506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2019年5月21日
附件:莲塘社区沙坝二组和四组棚户区改造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