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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法援温暖手 挽回群众血汗钱

2018-12-14 16:07编辑:谭昌国

通讯员  李湘鹏  刘玉贵

2018年11月的一天上午,一口外地口音的3人走进了巧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他们一进门便对工作人员哭诉:“我们15个人在2015年给小老板干活,一共拖欠了我们10多万元的工资至今还没有拿到,老板至今不愿意与我们对面,说是上边没有兑现工程款,我们先后从重庆老家来回奔走十多次,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所以来找你们法律服务中心帮我们想办法解决。”

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过一早上的询问了解,弄清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该案是因为某建设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兑现工程款所导致,现在某建设方已经败诉进入执行程序,但是为该小老板务工的15名农民工却没有相关法律文书,故而法院不能将执行款凭空给付农民工工资;并且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法律服务中心也不能凭空代其提供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起诉,考虑到本案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巧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出让这15名农民工委托其中1人为诉讼代理人,并要求各自向法律服务中心陈述相关代理事由。

11月30日,涉及本案的15名当事人均向巧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了相关资料,认定了各当事人所涉欠款金额,各当事人一致承诺由赵某某代为提起诉讼,并让巧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作为该案代理人参与诉讼。协商一致后,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刻草拟了诉讼状,赵某某到人民法院立案后,法院多次通知被告,被告均拒绝回巧家县应诉。通过巧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协调对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经多次劝告和引导,被告才同意回巧家应诉。就在案件无法进入诉讼程序的关键时刻,执行局传来消息,被告的执行款10万元已经执行到位,为了防止被告取得该执行款后继续逃避债务,巧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代理人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诉讼保全该笔执行款,通过协调对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庭送达了诉讼状副本,下发了冻结该款项60天的裁定书,迫于现实的压力本案被告只有妥协,在回巧办理领取执行款的同时与赵某某双方互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兑现8万元农民工工资,剩余拖欠的88133元农民工工资定于2019年7月30日前付清。

巧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不懈努力,一起当事人奔走3年多、来回行程上万公里的追索劳动报酬案终于得到妥善解决、尘埃落定。15名农民工百感交集,向巧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流露出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