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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宣传手册

2018-10-29 17:42编辑:姜连聪 雷昆娇


教育概况 

巧家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的西南部,境内最低海拔517米,位于金沙江和牛栏江交汇处;最高海拔4041米,位于大药山顶峰。南北长98公里,东西宽57公里,东与曲靖市会泽县接壤、南与昆明市东川区毗邻、西与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宁南、布拖、金阳等县隔金沙江相望,北与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隔牛栏江相守,是出滇入川的重要通道之一。县城距省会昆明268公里、昭通151公里、四川西昌169公里。全县国土总面积3245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184个村(居)委会,3629个村(居)民小组,有汉、回、苗、彝、布依等16个民族,总人口61.23万人。

   截止2017年底,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92所。即幼儿园13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8所);小学192所,小学教学点61个;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初级中学12所(巧家五中筹建中),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1所。小学教学班1333个,在校生48748人,教职工2445人(专任教师2432人);初中教学班459个,在校学生28211人,教职工1382人(专任教师1371人);学前幼儿大中小班278个,在园学前幼儿11002人;特殊教育班9个,特殊教育学生127人;高中在校生8996人、职高在校生1928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7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4.7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47.91%,学前儿童入园(班)率46.03%,其中学前三年入园率16.42%。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0.16%,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1.54%,“三残”儿童少年308名,在校就读272人,入学率为88.31%。

前言

宋代理学家胡瑗说:“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教育是一项良心工程,九年义务教育又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发展什么样的基础教育才算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答案就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将抓住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变压力为动力,变任务为使命,以只争朝夕的勇气,一往无前的决心,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基础教育的公平在于均衡,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近年来,县委、政府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尤其是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2015年以来,全县共投入资金27496万元,实施学前教育项目17个,改薄项目180个,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项目127个,教师周转宿舍项目7个。

基础教育的本质在于唤醒,唤醒学生找到自己的学习兴趣、发现自己的天赋;唤醒老师善教、乐教。2015年以来,我县相继出台了《巧家县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巧家县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巧家县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管理办法》《巧家县偏远高寒山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方案,为激励广大教师安于从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2017年12月2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教育扶贫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会上,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健同志提出了“五个狠抓”“五个强化”的工作要求,阐述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

发展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铿锵有力的话语,既为我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吹响了攻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集结号,让我们共同携手,让“所有孩子享受教育公平阳光”而努力!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实施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即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初中七年级到九年级。

(二)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通俗讲就是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新目标,将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配置、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大体上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与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相适应,为人人享有公平、公正地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提供充足的保证。

(三)如何把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内涵

均衡发展是一种新的教育发展观,是解决我国目前现实教育问题的新举措,是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其内涵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应当特别关注农村学校建设问题;二是区域内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应当特别关注薄弱学校建设问题;三是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应当特别关注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其最终目标,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实现教育公平。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表现为“八大均衡”

1.入学权利和入学机会实现均衡发展,其中包括有能力就读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都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均衡。

2.区域间实现均衡发展,即在省域之间、市域之间、县域之间、乡域之间统筹规划。

3.城乡间实现均衡发展。

4.校际间实现均衡发展,包括学校布局和规模规划合理,教育经费投入、学校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生均教育资源、学生生源等多方面。

5.学生间实现均衡发展,包括校内各班级在设施、师资、生源和管理等方面均衡。

6.不同类别、不同级别教育间实现均衡发展,包括基础教育内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也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均衡发展。

7.教育质量实现均衡发展,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水平和效果的均衡。

8.教育结果在学校教育中和受教育者间实现均衡发展。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什么

到2018年底,我县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均衡,努力让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逐步消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热”和“大班额”现象。

(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2005年,我县实现“普九”验收,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但在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八)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开始时间

教育部于2012年5月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启动了“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工作。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家长应该做些什么

1.送孩子上学读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2.经常与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勾通交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

3.关心、支持学校发展,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共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十)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问题的认识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削峰平谷”,应在“平谷”的同时,鼓励高质量学校、高素质学生的全面发展。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绝对平均发展,而是缩小差距。均衡发展是一种教育理念,是一种奋斗目标,是一种基本的工作要求和过程,是要最大程度地缩小区域、城乡、学校、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千校一面”的单一发展,而是特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调的是教育机会的均衡、资源投入的均衡、最低教育质量和最低教育效果的均衡。

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某一方面的发展,而是整体发展。教育均衡应该是权利、机会、资源、过程、结果等全面均衡。 

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断续发展、短期发展,而是可持续发展。均衡发展是一个由不均衡到基本均衡,再到更高层面的优质均衡,是一个辩证发展、阶段交叉、综合连续、动态推进、螺旋上升的历史过程。 

6.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同步化的“一刀切”发展。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指标

(一)督导评估内容

1.一个门槛条件(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达到这一条件的县,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2.两项评估内容(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

(1)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  

(2)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的23项指标来进行评估。

3.一个参考。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这是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主要以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两种方式进行。

(二)督导评估指标

1.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10项指标中基本达标7项及以上;

2.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85分以上);

3.小学和初中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

4.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大于85%以上。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流程

(一)县级自评。县级人民政府自评,自评达标后,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评估复核。

(二)市级验收。市人民政府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进行评估复核,复核达标后,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省级评估复核。

(三)省级复核。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申请进行省级评估复核,评估复核后,向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评估认定。

(四)国家认定。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省人民政府申请,组织实地检查并作出评估认定。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抓管理”。在人人都“有学上”后,人们对教育的关注主要体现在质量上,坚持育人为本,强化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学校管理制度改革,形成科学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健全完善教师评价体系;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更新教学观念,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二)“促均衡”。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上升为义务教育的主要矛盾之一。促进均衡发展,就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学校的硬件投入,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保障入学机会均等,使农村中小学生享有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三)“搭平台”。合理配置资源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取消重点校和重点班;建立完善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机制;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搭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四)“建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打破校际和城乡之间的分割,形成城乡义务教育共同发展机制。

(五)“强责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双线六长”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为“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送子女入学直接履行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六)“重关爱”。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各部门参与,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五、典型案例

云南首例“官告民”辍学案:孩子不读书  家长成被告

2017年11月24日,云南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的啦井镇新建村公开审理。原告是兰坪县啦井镇人民政府,被告是啦井镇的5户学生家长。这场因孩子不读书而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引来数百名村民旁听。

缘由是今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该县有130多名学生未返校接受义务教育。当地政府部门通过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举措,终有120多名学生重返校园。然而,兰坪县啦井镇新建村和某某等5名学生仍未返校,经啦井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反复做工作后,家长仍然没有送辍学子女返校就读。11月3日,啦井镇政府向兰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对被起诉的学生家长进行了走访调查,认为现年15岁的和某某等5名被告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以各种理由放任本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11月24日当天,法庭针对每个被告家长及其子女的实际情况,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法庭当场下达调解书。经过庭审,家长认识到了“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政府用法治的手段让山区孩子不再中断求学梦。

“以前保守旧思想旧思维,认为活在山里,读不读书都一样。”“如今,吃上官司了才知道,不送孩子去上学,是违法甚至犯罪呢……”在法律文书上按下指印的那刻,两名学生家长感慨地说。

有人会产生释疑:孩子不读书,家长犯了什么法呢?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我国《义务教育法》也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这起“官告民”官司非常少见,但意义重大! 

央视特约评论员、法律专家岳屾山解释:“父母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其实是一种侵权行为。政府作为主管部门,要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可以将父母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父母履行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这种义务。”他认为,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督促父母履行义务,这是一个值得推广的思路。

云南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光洪说,兰坪探索的四个步骤有理有据、有法依据的,是奏效的。“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司法诉讼”四个程序解决了控辍保学当中政府依法力度不够的软肋,保证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合法性;解决了人民群众接受的问题,如果我们一次就提起诉讼,人民群众在感情上可能接受不了。所以,他认为“兰坪探索”的这一套办法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一个孩子,到了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年龄,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兰坪县“官告民”一案就是要维护国家义务教育的严肃性、统一性。而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再到惩之以法,当地的行政“节奏”,有理有节有度,既积极履行了控辍保学的职责,也彰显了依法行政的理念。正因如此,才有了义务教育法对于家庭与政府责任的具体规定。云南兰坪县“官告民”一案,与其说是真要给不开窍的父母定个“养不教”的罪,不如说是要让更多旁听群众知道教育的重要,这是法治替教育者重申义务教育的基础意义。

此案例告诉我们: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让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啦井镇政府多次对被告进行督促、动员、批评、教育,可以说已经做到“仁至义尽”,最后政府把家长告上法院,实属无奈,当然也是有理有据,目的是让家长们明白,送孩子读书是一种义务。

虽然辍学生各有各的原因,但基本上都是因家庭教育缺失造成的,“两免一补”政策已全面落实,可家长们仍说供孩子上学需路费、零食、衣服鞋子等开支太多难以承担。“你动员他读书,他还要跟你提条件,不可能学校把什么都包办了吧?这就是家长的意识。”老师们感慨地说。“扶贫先扶智”,孩子未来的发展,若倒在义务教育这条线上,后面的人生要挣扎着爬起来,太艰难了。如果我们允许贫者自愿远离义务教育,那么,社会阶层的差异只会越拉越大。如今一个怪现象就是,越是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就越是容易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越容易失去对教育的信心,失学辍学情况就越突出。当然,要从本质上改变这种现状,光靠艰难的说服、积极的帮扶是不够的,还要解开他们的心结,打消他们的长远顾虑,告知他们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总体说来,教育就是切断贫困家庭传承的根本途径。



巧家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