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巧家新闻网 >> 媒体关注 >> 新闻详情

【昭通日报】莫让管理陷于“天坑”

2018-10-15 16:41编辑:姜连聪 雷昆娇

李贤华

10月7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济民医院门前人行路面突然塌陷,造成4人不幸遇难。悲乎,4条无辜的生命瞬间殒没。

马路出现天坑,在很多城市屡见不鲜,以往的塌陷大多是车辆被陷或人员受伤等情况,紧急处理后不了了之。但这次不同,一下吞噬了4条人命,相关原因目前还在查实。暂且不说达州地面塌陷的原因,单从以往的新闻报道情况看,大多数地陷天坑都是由于人类活动所致。

剔除天灾原因,要让马路不再“吃人”,关键是要防患于未然,切断引发灾害的诱因。

首先,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城市道路由谁建设、由谁管理要明确,而且要界线清晰,不至于相互扯皮。明确职责后就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很多市政建设存在多头管理,各干各的,今天往地下埋煤气管道,明天往地下埋污水管道,道路刚平整好没几天又被挖得千疮百孔,甚至有的在施工过程中将原来正常使用的设施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管理市政设施只能由城市规划建设的单位负责,不论是哪个单位要利用城市地面以下部分,都要到城市规划建设部门报备,方案获批后方能施工。

其次,要加强监管,提早预防。从新闻报道来看,很多城市道路塌陷的原因基本都是人类活动造成的。比如甘肃省政府门口马路现“天坑”,原因是地下管线回填不密实、塌陷区段工程建设频繁、地下管道密集等。塌陷区段工程建设频繁、地下管道密集涉及前期规划和管道布线问题,如果在市政建设过程中把目光放得长远些,尽量一次性规划好,若确实没有预见到,需要重新开发地下部分的,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市政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就不至于形成地下管道密集、地下管线回填不密实等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把控,何至于塌陷?

最后,要严格追责,加大惩处力度。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每一起马路塌陷事故,若不是自然灾害原因,就是人为因素,既然是人为因素,要么是管理部门履职不到位,要么是施工单位不按要求施工或工程质量不过关。但不论属于哪种原因,都应该向相关管理部门追责,如果马路是豆腐渣工程,也属于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所致。执法执纪部门要介入,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如果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