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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的公告

2018-10-09 15:52编辑:姜连聪 雷昆娇

巧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2018年

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的公告

各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对象:

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合格名单公示期已结束,经过进一步复核,符合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报条件家庭共有596户,其中自愿放弃本次摇号配租资格的有9户,最终参与本次摇号配租的为587户,其中四个城市社区居民有128户(优先选房5户)、四个城市社区以外的有459户(优先选房9户)。按照《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巧家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巧政发〔2017〕23号)要求,现将进入摇号配租环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摇号配租时间

(一)时间。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

(二)地点。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

二、现场摇号配租人员组成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申请人自愿到巧家县住保中心报名作为代表参加现场摇号,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30名。

(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新闻中心、白鹤滩镇以及金江、花园、花桥、玉屏、北门、七里、迤博、莲塘社区领导、工作人员各1名,参加现场摇号。

三、房源及地点

本次摇号配租房源位于玉屏山麓·东苑,共187套,其中:41—60平方米的有61套,30—40平方米的有126套。

四、房号配租方式

因本次房源不能完全满足申请需求,摇号配租将按照配租顺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配租顺序。

1. 优先选房。

(1)户籍为四个城市社区(花园、花桥、金江、玉屏)的5户优先选房;

(2)户籍为四个城市社区外的9户优先选房;

(3)优先选房时间:2018年10月15日9:00;

(4)优先选房地点:住建局一楼住保中心。

(5)选房方式:优先选房按照户籍为花园、花桥、金江、玉屏四个城市社区审核合格对象先选,其次户籍为四个城市社区外审核合格对象选房的配租顺序进行,同样户型需求的选房对象采取抓阄的形式选房。

(6)相关要求:优先选房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残疾证、烈属证等相关证件,经工作人员、公证员核实后,进行优先选房,残疾人本人必须到现场进行确认,优先选房仅限选择无障碍户型。

2. 摇号配租。

(1)首轮摇号配租户籍为花园、花桥、金江、玉屏四个城市社区审核合格对象。

(2)剩余房源摇号配租户籍为四个城市社区外审核合格对象。

(二)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采用云南省住建厅统一使用的住保系统进行随机摇号配租,房源及申请人全部录入系统,按照配租顺序,通过两轮摇号进行配租,第一轮摇出顺序号,第二轮摇出配租房源。

五、配租规定

(一)摇号结果当场保存到微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

(二)经摇号确定的实物配租名单将在巧家县人民政府网、巧家新闻网、县住建局网站公示5天。

(三)对配租到的房源不满意的,可在摇号结束后3日之内向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交书面退房申请,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四)摇号配租结束后,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入住手续,视为放弃配租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摇号配租过程中,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摇号配租中断,其已产生的结果有效。

六、相关要求

(一)参与现场摇号配租的申请人代表不得携带包、箱、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物品入场。

(二)参与现场摇号配租代表需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带小孩入场,不得高声喧哗,随意走动。

(三)参加摇号配租代表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主持人及工作人员的指挥,违反且不听劝阻的,劝离会场,并取消本次配租资格。故意取闹,扰乱会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请各单位、社区领导及工作人员按时参加现场摇号配租。